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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会议通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将性别平等刻入时代议程。今年10月,全球妇女峰会再次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主旨讲话中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反暴力机制,坚决打击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人民法院是反家暴的重要力量,始终秉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立场、理念,致力于推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为实现“零暴力”目标不懈努力。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本栏目聚焦“反家暴”机制建设,推出系列司法访谈,今天刊发第一篇《“法护家安”吹响反家暴的集结号》,敬请关注。
“反家暴”机制建设系列访谈之一
“法护家安” 吹响反家暴的集结号
——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法院“反家暴”机制建设访谈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万成

浙江省温州市妇联副主席 张香梅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均宙
近年来,浙江温州法院探索建设“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并在其中设立专门的“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手机端便捷操作与多跨协同机制,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触手可及的“随身防护盾”,以数字赋能牢牢筑起人身安全的法治防线。
记者:温州中院“法护家安”集成应用中专门设置了“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当事人通过手机就能提交申请和证据材料,当时设计这个手机应用是出于什么考量呢?
刘万成:设计当时主要考虑的是让司法保护更贴合数字时代的便民需求。因为家暴案件存在隐蔽性、突发性的特点,受害者客观上举证难,主观上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认知误区,当事人存在“不敢申请、不会申请”的双重壁垒。而传统申请流程复杂、耗时较长,可能使受害者在维权窗口期面临二次伤害。手机移动端申请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受害者无须线下奔波,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通过“浙里办”等平台就可提交申请,避免前述问题。而且,“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内置要素式填单功能,受害者可以选择报警记录、接处警登记表、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录音、视频等证据形式进行举证,有效降低维权认知门槛。从线上提交申请到法官审查签发、送达执行,全流程线上闭环,24小时内完成响应,可以让受害者快速获得司法庇护。
记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官是否签发保护令,还需要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已经遭受家暴或者有遭受家暴的危险。“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能为法官作出判断提供哪些支持呢?
刘万成:“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龙湾区人民法院负责建设。该模块打通了部门间数据协同共享通道,建立了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社会治理中心、妇联、大数据管理机构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在线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机制。构建反家暴数据库,以党委构建的浙江省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为数据集散中转枢纽,通过IRS打通141平台与“法护家安”集成应用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家庭暴力事件的数据归集与分析预警。当事人在线申请保护令后,系统导入法院“一张网”立案的同时,从反家暴数据库中自动收集匹配相关信息,辅助法官判断申请人是否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目前“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反家暴数据库已归集家暴警情数据18231条,在有效减轻受害者举证责任的同时,切实提高了法官依法取证的效率和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准确度。比如“法护家安”建成后签发的首例在线人身安全保护令。那是2023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廿八)深夜,冯某登录浙里办“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在“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向龙湾区法院在线申请保护令。1月20日上午,承办法官立即通过“法护家安”集成应用中的反家暴数据库在线归集相关警情数据并调取冯某上传的关于曹某某拿铁锤砸门的视频等证据,据此审查认定冯某及其母亲等家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同时通过关联检索获知,被申请人曹某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法官遂当即在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线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公安、妇联等协助执行单位,相关单位迅速根据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保护令,同时对申请人进行回访、疏导、安抚,成功预防了一起“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发生。本案人身安全保护令从申请、签发到执行,全程历时不足24小时。
记者:法官签发保护令后,后续的跟进对于阻断暴力行为的发生至关重要,温州法院、妇联和公安机关都有哪些跟进措施呢?
刘万成:法院线上签发保护令后,会立即一键送达公安、妇联和社区(村居),建立多跨协同+智能监管的执行联动机制,联动公安、妇联、社区等,通过“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实现保护令执行事项各司其职、信息实时共享,并对违反禁令的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反家暴工作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在此,感谢妇联、公安等对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工作的支持。
张香梅:法官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温州市妇联的跟进工作会立刻启动,形成一套“监测—回访—支持”的闭环体系,确保保护令不是一纸空文。首先,我们联合回访,动态监测。妇联会与公安、基层网格员组成联合回访小组,定期通过电话或上门了解保护令的执行情况,评估申请人的安全状况及被申请人是否存在违反保护令的行为。多部门协同的跟踪机制,让施暴者“不敢犯”。其次,我们链接资源,提供全链条支持。保护令签发只是第一步,后续的心理修复与生活重建同样关键。妇联会为受害者启动“一户一档一策”的精准服务模式。这包括:一是心理疏导,链接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帮助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创伤。二是法律援助与服务,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有需要的受害者提供持续的法律支持。三是庇护与临时生活帮助,依托全市已覆盖市县两级的反家暴庇护站,为面临紧迫危险的受害者提供安全的临时住所和其他必要的紧急帮扶。
赵均宙:签发保护令只是起点,关键在于执行。公安机关接令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建立台账,每份保护令都由专人跟进,确保措施落地。若被申请人违反规定,警方必须立即到场制止施暴行为、固定证据,并将处置情况同步法院,形成闭环管理。针对屡教不改的施暴者,我们会予以重点关注,通过帮教转化减少再犯风险。
记者:当下阻断家庭暴力的发生,是暂时治了标,但要从根上消除家庭暴力,可能还需要做更多工作。对此,我们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香梅:您说得非常对,反家暴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的原则。温州市妇联近年来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的“三段式”反家暴服务模式,其中事前预防是治本之策,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反家暴意识。我们连续多年开展“反家庭暴力周”“平安家庭宣传季”等主题活动,并持续进行家庭普法行动,目的就是打破沉默,鼓励勇敢说“不”。第二,风险排查,建立家庭“预警雷达”。我们在全市推广“五色家庭管理法”和“三色家庭档案”机制,对家庭进行分色建档、动态管理。对于红色(高风险)家庭,基层妇联和网格员会加强走访频次,力争“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小”。这套机制已通过“和睦e家”数字化平台在全市铺开,2025年以来通过“和睦e家”处理各类家事纠纷2800余件。第三,能力建设,培育专业队伍与弘扬和谐家风。一方面,我们大力培养基层反家暴专业力量。例如,实施《温州市婚姻家庭辅导员专项能力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培育持证婚姻家庭辅导员超7500人,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让他们成为基层干预家暴的“前哨”。另一方面,我们深耕家庭教育。联合法院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幸福讲坛”、共享法庭直播等形式,传播正向的家庭沟通和情绪管理知识,从根源上减少家暴发生的土壤。
刘万成:有理论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与家庭内在关系模式有关,即与一个人在6岁之前与父母和主要抚养人之间形成的关系模式有关。当一个人在6岁之前如果生活在暴力的环境下,那他(她)的内在关系模式如果没有被察觉和成长,他(她)一生所有的关系模式很可能都会在这样的关系状态下展开。因此,“法护家安”集成应用除了设计“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之外,还设计了“关爱未成年人”和“家庭教育指导”模块,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建立数字化成长档案,实行“三色预警”管理,联合妇联等开展跟踪回访,精准帮扶到18周岁。“家庭教育指导”模块旨在为家庭沟通模式、情绪管理模式提供个体纠偏和普适性、预防性指导,为家庭功能健康化提供简便、易操作的数字化专业平台。目前,全市法院有536名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在内的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参与家事调查、心理干预和家事回访等工作。至今,通过“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已建立未成年人数字档案1398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136次,心理干预服务覆盖2300人次。
记者:公安的力量在反家暴工作中举足轻重。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家暴是家务事,公安没必要出警,或者出警了也没能给施暴人足够的训诫和威慑,最终未能阻止悲剧发生。据了解,温州公安在反家暴工作上成绩显著,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还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赵副局长,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温州公安在反家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吧。
赵均宙:近年来,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已超越“家务事”范畴,日益引发社会关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温州公安打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通过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将家暴纳入公共治理范畴,构建“快速出警—规范取证—依法告诫—事后回访”全流程闭环机制,将家暴报警纳入110接处警系统,实行首接责任制,民警须现场制止、固定证据,并依据《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线上开具告诫书,近三年来共发出1万余份,形成有力威慑;同时联合妇联在防控治理中心设立“枫盾”反家暴工作指导站,全面集成涉家暴警情分析研判,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暴力防治指导和服务。
记者:刚才提到的“枫盾”反家暴工作指导站,据了解是去年3月开始入驻温州市公安局防控治理中心的。张副主席,指导站至今为止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张香梅:“枫盾”反家暴工作指导站入驻市公安局防控治理中心,是我们深化“警妇联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相当于一个设在公安系统内的“前沿指挥部”,实现了反家暴工作的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和矛盾化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联动处置,实现高效响应。公安机关接处重点家暴警情后,相关信息会同步推送给妇联干部。妇联随即启动响应,为受害者提供情绪安抚、初步评估风险、引导取证,并根据需要迅速链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专业资源。二是源头化解,防止矛盾升级。对于尚未严重到需签发保护令,但存在明显矛盾的家暴警情,指导站会发挥“警调+婚调”联动优势。由经验丰富的婚调员或妇联干部,协同民警对施暴者进行警示谈话、法治教育,并组织现场或预约调解,力争将暴力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关爱服务,贯穿处置全程。强调对受害者(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关爱与支持。除了第一时间介入提供心理支持外,还会根据个案情况,启动后续的庇护申请、法律援助转介、心理疏导等“全链条”服务,确保受害者能获得持续性的帮助。“枫盾”反家暴工作指导站的建立,显著提升了反家暴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它使妇联的柔性关怀与公安机关的刚性执法紧密结合,形成了优势互补。
嘉宾点评
用数字和温情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雷鸿
在今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国际研讨会上,温州中院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与执行”研讨环节作为代表介绍了该院通过“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在反家庭暴力司法领域进行的数字化探索,得到了与会国内外嘉宾的一致认可。可以说,温州中院通过数据赋能构建了一个高效、协同且有温度的反家暴一体化反应系统,这个系统并非各部门工作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场以数字化为引擎、以多跨协同为骨架、以源头治理为目标的系统性重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提出的“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倡议的生动实践。
首先,这场系统性重塑体现在部门的“联动”上。与传统反家暴工作中相对分散的作战形式相比,“温州模式”以“法护家安”集成应用为枢纽,打破法院、公安、妇联、司法、社区等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形成了强大的数据合力。具体而言,当受害者通过手机提交保护令申请时,系统能够自动从已归集了1.8万余条家暴警情数据的反家暴数据库中,为法官匹配关键证据。这意味着,法官的判断不再仅仅依赖于受害者单方面且有时难以收集的证据,而是有了强大的公共数据支撑,有效回应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难”“认定难”的现实问题。同时,保护令一旦签发,便通过平台“一键送达”至公安、妇联和社区,“瞬间”启动后续的执行、回访与帮扶流程,将以往串联、线性的流程变为并联、并行的响应,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根本性转变,极大地提升了反家暴工作的整体效能。
其次,这场系统性重塑体现在行动的“闭环”上。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但一方面法院缺乏相应的人力配备和快速反应的配套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协助执行缺乏具体的细化规定,导致人身安全保护令容易陷入执行难困境。“温州模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执行—回访—支持”的闭环治理体系。在这个闭环中,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公安机关扮演着“刚性执法”的角色,接到保护令后专人跟进,对违法行为立即出警、固定证据、依法处置,形成强大威慑;妇联组织则发挥着“柔性守护”的作用,通过“一户一档一策”精准联动专业力量,为受害者提供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到临时庇护的全链条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多方组成的联合回访小组会动态监测保护令执行情况,确保对受害者的保护是持续且有效的。通过这个闭环的有效运转,既震慑了施暴者,也让受害者真正感受到了防护网的存在,解决了保护令“最后一公里”的落地难题。
最后,这场系统性重塑体现在两端的“治理”上。“温州模式”将工作重心从事后惩处前移至事前预防和家庭能力建设上,致力于从根源上消除家庭暴力的土壤。在事前预防端,温州推广了“五色家庭管理法”和“和睦e家”平台,对家庭风险进行分级建档、动态管理,实现了“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在源头修复端,“法护家安”集成应用专门设置的“关爱未成年人”和“家庭教育指导”模块,直面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问题,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建立数字成长档案并进行“三色预警”,联合跟踪帮扶至18岁;更进一步的是,通过开展数千次家庭教育指导与心理干预,帮助家庭学习健康的沟通与情绪管理方式。这种“既管眼前危机,也疗愈长期创伤”的治理思路,将反家暴工作升华为一项促进家庭健康、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也是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重要话题。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反家暴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不仅在国内产生良好反响,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与称赞。温州中院探索创立的“温州模式”就是其中的一个生动缩影,是顺应时代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条件开展反家暴工作的典型。通过对温州中院在反家庭暴力司法领域进行的数字化探索的介绍和宣传,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形成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支持体系,让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当然,人民法院的司法反家暴工作目前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就我们掌握了解的情况看,全国各地法院在此方面的工作质效不平衡,这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思想认识程度、理论研究水平、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不同有关。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也正在就反家暴司法协作机制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代表,温州中院的探索无疑是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值得学习借鉴,但也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和研究:一是“温州模式”中的前端预防和后端持续疗愈,不是一蹴而就的,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跟踪问效;二是其他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需要考虑如何结合自身条件和本地特点,从“温州模式”吸取有益经验探索创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屠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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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周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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